2018全国年货精品展销会 站
邀请函
全国年货精品展销会是中国城市会展广电联盟精心打造的在全国范围内促进商贸服务业联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大型节庆会展活动。旨在为我国年货精品流通企业和消费者构建一个“交易、对接、展示、购物”的平台。年货精品展销会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巡回举办,通过展览展示,商贸洽谈,现场销售等形式,为亟需建立销售渠道的年货精品厂商及经销商提供了解各地消费需求,促进行业内交流与合作的机会,将地方性名优特产品推广到全国,打造优中选优的行业盛会。
一、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中国城市广电会展联盟
承办单位:各城市广播电视台
山东福瑞德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二、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 2月7日
地 点:第一站:宜昌 2017-12-29---2018-1-2
第二站:德州 2018-1-11---2018-1-15
第三站:濮阳 2018-1-19---2018-1-23
第四站:临沂 2018-2-1---2018-2-7
三、展示范围
◎全国名优特产品专区 ◎国外及港澳台产品展区
◎酒水副食展区 ◎ 绿色农产品展区
◎工艺礼品珠宝展区 ◎ 精品服饰展区
◎国际美食展区
四、参展费用
A、展位费用:
标准展位:
德州站、濮阳站:3000元/个/展期(3m×3m,角位加收500元)
宜昌站、临沂站:3500元/个/展期(3m×3m,角位加收500元)
参加三期以上的企业:2500元/个/展期(3m×3m,角位加收500元)
特装:(6*6)最低12000元、(6*9)最低18000元、
境外及港澳台企业:最低2500元。
B、广告费用:
代表证:8000元/5000个 请柬:8000元/50000份
氢气球:1500元/个 巨型广告牌:8000元/个(10m×4m)
彩虹门:2000元/个 注水刀旗:4000元/20面
五、招商办法:
1、冠名:50万元
2、协办:20万元
3、赞助:5万元
六、广告回报
1、冠名
①100%的广告回报(广播、电视、新媒体按照各自广告价格和折扣回报)。
②赠送特装展位一个。
③签约后广播、电视、全媒体进行高频次的宣传。
2、协办
①100%的广告回报(广播、电视、新媒体按照各自广告价格和折扣回报)。
②赠送特装展位一个。
3、赞助
①100%的广告回报(广播、电视、新媒体按照各自广告价格和折扣回报)。
②赠送标准展位一个。
4、展位及其他
100%的广告回报(广播、电视、新媒体按照各自广告价格和折扣回报)。
七、展会亮点
1、中国商业联合会重点关注
全国年货购物节是开展的一系列行业服务活动,无论是行业吸引力还是社会影响力,效果显著。全国年货精品展销会的举办受到了中国商业联合会的密切关注和支持,展会实现了供销两旺的局面,极大的丰富和满足当地人的购物需求。
2、名优特色产品专区
迎合展会主题,展销会设置“名优特色产品展区”。展示各地民俗产品,弘扬地方特色民俗文化,打造有地方特色的购物节庆活动。
3、大规模宣传造势
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公交车广告、户外广告牌、网站广告、杂志广告、请柬、宣传车、户外广告、朋友圈空降广告等手段大力宣传,聚拢人气,打造全市瞩目焦点。
4、年货精品汇聚,展品丰富
全国年货精品展销,衣食住行样样都有,能让广大消费者在会场“一站式”购齐所需物品,真正做到“开心购物,满意而归”。
5、超强人气现场
现场的人气聚集,除广告投放吸引以外,在现场还将举办广播电台主持人见面会、现场特卖会、购物抽大奖、文艺演出、礼品派发等多种活动,旨在更有效的吸引观众。所以不管您是注重展会宣传还是注重销售成绩,相信在展会上都能使您得到超值的回报。
6.严格的产品控制
本次年货会将对展品执行展品质量保证金的措施,严防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产品入驻展会,展商保证金政策将为本届展会的整体质量保驾护航。
八、展商保证金
为营造展场良好购物环境,请您严格遵守以下展场管理规定,如有违法将按处罚标准扣罚保证金:
1.违规内容及处罚标准:
编号 |
展场管理规定 |
未执行规定处罚标准 |
1 |
销售入口食品及散装食品,销售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散装食品上必须覆盖保鲜膜。 |
查处一次扣除保证金200元 |
2 |
展厅内严禁吸烟。 |
查处一次扣除保证金500元 |
3 |
严禁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不得采用宣讲式促销方式等不符合大会规定的销售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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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展会现场禁止使用高声贝音响、喇叭,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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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禁止超区域乱摆展位或封堵消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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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禁止展会现场加工异味较重的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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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禁止无证经营,展位内必须公示相关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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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禁止展商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
一经发现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参展资格,由此产生后果由展商自负。 |
9 |
禁止展商私拼展位、倒卖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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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严格遵守组委会要求退货手续,禁止展商私自更换售卖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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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组委会将全部没收伪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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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展厅内禁止动用明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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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展商需维护展会声誉,避免消费者投诉对展会造成恶劣影响。 |
2.保证金扣除办法:
展商如违反1——7项管理规定,工作人员首先对展商进行书面警告,展商需限时整改。展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工作人员将对其下发处罚通知单,处罚3次(含3次)以上仍未进行整改的,组委会有权暂停其销售行为或取消参展资格,由此产生后果由展商自负。对违反8——13项管理规定的展商,一经发现组委会将扣除其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其参展资格,由此产生后果由展商自负。
3.保证金返还时间:
没有违反上述情况的,将于展会结束后一个月之内无息返还给展商。